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9-11-27
名 称:张家界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我局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19〕110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张家界市水利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人事科。下属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张家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张家界市张家界灌区管理局、张家界市水政监察支队、张家界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张家界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张家界市黄沙泉水库管理站)、张家界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张家界市河道管理中心。
共核定人员编制51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51人(含提前退休2人)。
(2)主要职能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流、水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及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县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流、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中小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河道采砂和河道保洁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1)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我局2018年收入预算7156.43万元。
2018年支出总预算715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44万元;项目支出6485.99万元。
(2)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283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77.7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453.84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12831.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18.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3.5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我局各科室、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926.7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58万元,比上年35.01万元减少7.43万元,减少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与上年4.23万元减少2.48万元,减少59%。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年初预算5.16万元减少3.41万元,减少6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3万元,比上年30.79万元减少4.96万元,减少17%。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年初预算29.8万元减少3.97万元,减少14%。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行政事业类项目发生的支出,包括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其他水利专项支出等。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9191.26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张财绩〔2018〕188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投入、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产出及效率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51人,在职人员51人(含提前退休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34.96万元,上年预算数4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4%,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8年预算到位率55%。
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8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64.6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2%。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7.58万元,预算安排数34.9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9%。
政府采购预算数140.5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15.3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2%,基本应采尽采。
2018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充实人员力量,基础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
2、严控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等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公务用车继续执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得到切实降低。
3、精心组织编制预决算。科学合理地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严格按市财政要求编基本支出,确保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细致编制部门决算,准确填报基础数据。
4、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四)履职效益指标
2018年,全市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各项水利工作得到全面推进,为粮食持续增产、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基建项目稳步推进。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争取到水利项目投资计划3.223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计划2.278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计划0.9454亿元),是上年度争取资金的3.4倍。截止目前已到位资金3.19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2.278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0.9192亿元)。全市共累计完成投资2.8431亿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1.9433亿元,完成地方配套0.8998亿元),占到位资金的88.9%。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行政效能方面,我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网上办事,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
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对标提质、旅游强市”的战略部署,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强化管理、健全机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人员经费的资金安排上历年来年初预算编制时经费定额都偏低。虽然编制各项项目支出预算时结合三年的项目情况,但前瞻性不够,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调整过大。
由于部分项目指标下达时间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部分项目为跨年项目,按合同当年只需部分支付,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张家界市水利局
2019年4月10日